生產安全考核程序
發布日期:2015-08-12瀏覽:3039
(1)考核程序
①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環部自主執行獎罰考核。
②重大安全違紀考核需報OHS管理者代表審批。
③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辭退開除的考核經OHS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④部門參照公司要求實施本部門內部考核,也可對其他部門提出考核意見報安環部或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執行。
(2)建立部門安全風險金
①公司每月從部門工資總額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風險金(輔助工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環部每月根據考核結果扣除或返還兌現。
②部門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或損失5萬元以上無傷亡事故,該部門及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的當月安全風險金全額扣除(正式工參與輔助工崗位的風險考核,其他崗位輔助工不參與正式工崗位的風險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間接責任人除外)。部門需要調整關聯崗位時,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③部門發生輕傷以上安全事故或損失1萬元以上無傷亡事故,該崗位(含事故發生崗位和事故責任人所在崗位)及事故現場人員的當月安全風險金全額扣除。
④公司安全檢査部門發現有安全違章行為,除對違章人員執行考核外,對違章現場和相應班組在崗人員或工作小組成員實行責任共擔考核制度。
⑤對事故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考核獨立于風險金之外^
⑥部門根據公司要求建立內部考核分配細則,細化獎罰制度,正確引導員工重視安全工作,以避免簡單地平均分攤。
⑦以下情況可免除或減輕風險金的考核。
a)安全事故屬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b)違章人員在其他人員制止或勸說無效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員可向安環部或相關人員舉報,舉報可獲得相應的獎勵,具體按《安全生產激勵制度》執行。
⑧安全事故的責任性質劃分由安環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嚴重發生意見分歧時報安全管理者代表或總經理裁決。
(3)公司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風險考核參照各自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執行。
(4)兼職安全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風險金參照《安全生產激勵制度》執行。
(5)部門參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門內部個人安全風險考核辦法。
(6)外埠子公司參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內部安全風險考核辦法。
①一般安全考核由安環部自主執行獎罰考核。
②重大安全違紀考核需報OHS管理者代表審批。
③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辭退開除的考核經OHS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④部門參照公司要求實施本部門內部考核,也可對其他部門提出考核意見報安環部或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執行。
(2)建立部門安全風險金
①公司每月從部門工資總額中按人均50元提取安全風險金(輔助工崗位按人均30元提取),安環部每月根據考核結果扣除或返還兌現。
②部門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或損失5萬元以上無傷亡事故,該部門及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的當月安全風險金全額扣除(正式工參與輔助工崗位的風險考核,其他崗位輔助工不參與正式工崗位的風險考核,但事故直接或間接責任人除外)。部門需要調整關聯崗位時,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③部門發生輕傷以上安全事故或損失1萬元以上無傷亡事故,該崗位(含事故發生崗位和事故責任人所在崗位)及事故現場人員的當月安全風險金全額扣除。
④公司安全檢査部門發現有安全違章行為,除對違章人員執行考核外,對違章現場和相應班組在崗人員或工作小組成員實行責任共擔考核制度。
⑤對事故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考核獨立于風險金之外^
⑥部門根據公司要求建立內部考核分配細則,細化獎罰制度,正確引導員工重視安全工作,以避免簡單地平均分攤。
⑦以下情況可免除或減輕風險金的考核。
a)安全事故屬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b)違章人員在其他人員制止或勸說無效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員可向安環部或相關人員舉報,舉報可獲得相應的獎勵,具體按《安全生產激勵制度》執行。
⑧安全事故的責任性質劃分由安環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嚴重發生意見分歧時報安全管理者代表或總經理裁決。
(3)公司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風險考核參照各自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執行。
(4)兼職安全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風險金參照《安全生產激勵制度》執行。
(5)部門參照公司要求和模式建立部門內部個人安全風險考核辦法。
(6)外埠子公司參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內部安全風險考核辦法。





請輸入正確的用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