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德蔭:原生態微商即將滅亡
發布日期:2015-09-01瀏覽:3085
                            最新數據顯示,手機用戶占比網民用戶幾乎1:1,手機即時通信應用用戶占比手機用戶也幾乎1:1,社交通信已經成為移動互聯網手機用戶的最大入口,已經不是PC互聯網搜索引擎的天下。移動社交工具尤其是微信的興起,使得一種新型推廣方式—微信推廣成為最主要的移動互聯網推廣手段,依靠微信用戶進行商品推廣以達成成交目的銷售方式也快速生長起來,所謂新型“電商”方式—微商。相信大家的朋友圈總是會有這樣的身影,借助微信這個便利的工具,朋友們紛紛加入了“小商家”的行列。那么本文提及的“原生態微商”是怎么一回事呢? 想必“滅亡”一詞把一些在朋友圈、微信群賣東西的人嚇得虎軀一震,這里跟大家說明一下,原生態微商并不是真正的電子商務,以下將為大家指出這兩者的區別。
首先要說明一下微商,一般對它基本的認識大概僅停留在微信朋友圈賣東西上。目前業內未形成準確的定義,這里引入各方意見而綜合得出,微商是企業或者個人基于社會化媒體的一種新型移動社交推廣模式,在移動端上進行商品推廣并售賣的小商家,他們主要以微信為平臺做網絡推廣銷售,微商貨源主要有三種,代理、代購、自己進貨。
微商通過多年的發展,總結出一種比較普遍存在的微商業態,我們暫且稱之為”原生態微商”,我們通過觀察發現,目前的微商業態(原生態微商業態)不太健康,存在以下特點:
大多是新興品牌、存在質量問題
近幾年估計大家朋友圈中出現不少從來沒聽過的化妝護膚品、面膜、女性內衣、香皂、牙膏、藥膏、保健神貼、零食等品牌,注冊個新品牌甚至外國大品牌皮具(高仿),代工生產,策劃差異化的商品效果(神效),品牌運作團隊輕資產重營銷模式,借助微商模式大力宣傳推廣,造勢聚錢,風風火火的在朋友圈中出現,又在無聲無息中消失,品牌曇花一現。
說起來比較典型的產品就是面膜、零食、化妝品等,一般來說都不會是什么傳統項目或是知名大品牌,尤其是做原生態微商的商家,他們一般資金不足,代工生產,不注重產品研發,同時會選擇一些國內不太有名的新興產品,策略一些比較特殊的功效,讓產品產生差異化,這樣做更有利可圖。但是新興產品存在的一個較大的風險就是質量得不到保證,容易出現一些品質問題。之前的有名毒面膜事件就是這個隱患下面的產物。
非真正的電子商務
非電子商務,本質上只是品牌過去通過傳統線下發展企業(個體戶)代理經銷零售模式轉移到線上微信發展個人代理經銷零售渠道,同時未能構成電子商務的基本要素。品牌個人代理商就像是在朋友圈、微信群擺地攤貨,一種單純的朋友圈、微信群推廣賣東西,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通過發布圖片、一段簡單的文字和鏈接內容宣傳推廣商品,對意向朋友進行私聊,然后再商定是怎樣的支付價格和方式,通過線下方式進行轉賬付款和咨詢發貨物流情況。這當中電子商務應該有的資金流、信息流還有物流信息等要素通過線上系統實現,原生態微商都不具備。
營銷推廣方式是線上微信宣傳和推廣發展個人代理和零售
品牌商靠什么賺錢?個人代理商靠什么賺錢?你零售能賺錢嗎?
品牌商以發展個人代理賺錢為主,零售是代理商的事,逐級代理,產生壓貨問題,貨物沒有流通到消費者
我在過往接觸不少想做微商模式的品牌,第一想法,我為什么做微商?投入低,可以發展代理,設置個人代理拿貨條件,把貨交給他們去賣,很快把貨走出去,省事,回錢快。目前微商業態基本采取的都是傳統的逐級代理,品牌商靠發展個人代理設置底門檻的拿貨條件賺錢為主,基本不做零售,上級代理商靠發展下級代理商把貨壓出去賺錢為主,代理商當然也可以直接零售,但基本賺不了什么錢,貨物壓到最低級代理商做零售時,你能賺錢嗎?也賺不了錢,不過手上也沒多少貨,能賣多少算多少,賣不出去當玩玩自用得了,以后不玩就是了,對吧!這種層層發展代理有觸發傳銷的法律風險,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這種層級管理,不斷發展下線,二線三線等之間又存在著壓貨的問題,貨物沒有真正的流通到消費者手上,只是上級代理押給下級。
商品零售價格特別貴,為什么敢定這么高?
一個神皂(香皂)七八十元,一盒神貼一兩百元,一盒面膜上百元,一盒牙膏幾十元,如果這個商品價格是品牌商制定的,品牌商什么敢定這個高的零售價格,因為品牌是自己的,價格由我做主,本來品牌商靠的發展代理壓貨賺錢,只要代理拿貨低,零售利潤高,還可以層層發展下級代理有足夠的價格代理空間,反正最后不用我去賣給消費者,零售價格多貴都是代理商去賣的事情,我只管發展代理就行了。這就是品牌商的心理。上級個人代理發展下級代理賺錢為主,反正價格高不高也不是我的事,我只管發展下級吸引下級代理就好。
宣傳特點:品牌商造勢我很有實力,代理商炫富我很賺錢,快來代理吧,零售商曬訂單很多人在用、功效很好,你快來買吧!
比較有實力的品牌商開發布會,舉辦群星演唱會,找明星代言造勢,充顯品牌商實力,同時專人制作各種代理宣傳轉發的內容,號召代理商紛紛轉發到自己朋友圈。代理商在朋友圈開寶馬大奔、各種旅游度假炫富,我做代理很賺錢,以此影響更多個人加入自己的代理行列。零售商每天各種曬單,倉庫曬單、發貨曬單、訂單曬單、轉款曬單、收入曬單,告訴朋友商品很熱銷、功效很好,很多人在使用,你快來買吧。
商品相關的信息流級級改變
商品基本信息包括商品名稱、功效、價格等,以及資金流、訂單信息,貨物發貨、售后服務等,從品牌商到一級代理商,上級代理商到下級代理商,代理商到消費者之間,各種信息和服務級級對接傳播,可以任意改變,代理商和消費者之間基本不直接面向品牌商,在朋友圈中展示的產品信息和圖片都可以隨意更改,而私聊下來的支付價格和方式也可以隨意決定,并不像品牌實體店面或者是品牌商城那樣,商品的信息都具有相對固定性。
充斥著假冒、偽劣產品的存在、也無法確保商品的真實性
因為各種信息和服務級級對接傳播,隨意可變性,甚至級級對接貨物可以中間隨意更換假冒偽劣商品,導致在產品質量、商品物流、維權等方面得不到保證,于是容易有不良商家以及代理商利用微商方式買賣三無產品。不可否認,一部分商家借助了早期朋友圈的紅利期在過度的開發一炮走紅。
信用方面,消費者已經對微商有一定的接觸,缺乏信心,甚至不少上當受騙
以上也有提到,早期的原生態微商紅利期已經過去了,消費者對于此種微商形式已經不陌生,毒面膜等事件的爆發使得不少消費者對于原生態微商缺乏信心,原生態微商陷入了信用危機,哪怕是做熟人生意,人們也不自覺產生警覺心,我相信有不少人是屏蔽了自己手中朋友圈一些賣東西的朋友。
微商將如何發展?
到底什么叫微商?利用微信推廣叫微商?利用個人微信代理叫微商?利用社交應用賣東西叫微商?都不準確,我們也只是就目前所謂發展起來的微商業態暫且叫微商(原生態微商)。
由于原生態微商存在的以上問題,其這種原生態微商形式必然走向滅亡,而取而代之的是更規范化成熟的真正微商模式,或者根本就不應該叫微商,應該是自電商模式,實現人人都是老板和消費者。我認為,原生態微商出現的問題是因為不存在移動電子商務系統及交易機制,因而信息不對等、隨意性改變性、信任危機等問題爆發,所以對于未來發展方向個人認為是品牌獨立的移動商城系統應用將成為流行之大勢,品牌商和個人/渠道通過獨立的移動商城實現真正的移動電子商務,將商品信息展示、用戶關注、結算交易、個人/渠道引流、物流信息、利潤分配等都通過線上系統實現;從電商上說,必須具備電商應有的要素;從電商購物模式發展上看,目前已經出現了社交購物,從電商以及社交購物相結合,應該借助電商系統應用實現B2C2C和B2C相結合,其本質是電商直銷的模式;從流量模式借助每一個個體進行社交代言引流到品牌商城直接購物,通過個人代言實現B2C2C,由品牌商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沒有所謂的代理和級級壓貨,品牌商也不是靠發展代理為賺錢目的,必須做到依靠只售賺錢,其C2C在產品的質量、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售后服務、維權等方面均交由B端貨物供應者(包括廠商、品牌商)來解決。
如果依托于社交平臺如微信等實現推廣,獲取流量,這當中意味著有別于PC電子商務依托大平臺平臺(淘寶、京東)+站內推廣的模式,而是在社交平臺內可以自己搭建自己的圈子以及吸引粉絲、收獲肯定和支持。
本文原創作者黃德蔭,歡迎轉載分享,轉載請標明來源,謝謝!
黃德蔭簡介:
? 首輔董事長
自電商模式提出者、實戰第一人
自電商創始人
廣東省電子商務商會理事會員
廣東省電子商務商會移動電商服務中心負責人
移動電商(自電商)運營、移動互聯網營銷研究者、培訓師
“企業管理體系模塊化架構和固化”理念及“中層管理9大模塊”管理理念提出者
國家認證企業培訓師三級
美國培訓認證協會(AACTP)國際注冊培訓師
曾任優優網東莞站門戶負責人
中國銀河證券、新時代證券營銷部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培訓師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咨詢師
某大型餐飲連鎖集團運營總監、分公司總經理、集團首席架構師
曾創辦過優優網東莞站門戶、UU153平臺
                    首先要說明一下微商,一般對它基本的認識大概僅停留在微信朋友圈賣東西上。目前業內未形成準確的定義,這里引入各方意見而綜合得出,微商是企業或者個人基于社會化媒體的一種新型移動社交推廣模式,在移動端上進行商品推廣并售賣的小商家,他們主要以微信為平臺做網絡推廣銷售,微商貨源主要有三種,代理、代購、自己進貨。
微商通過多年的發展,總結出一種比較普遍存在的微商業態,我們暫且稱之為”原生態微商”,我們通過觀察發現,目前的微商業態(原生態微商業態)不太健康,存在以下特點:
大多是新興品牌、存在質量問題
近幾年估計大家朋友圈中出現不少從來沒聽過的化妝護膚品、面膜、女性內衣、香皂、牙膏、藥膏、保健神貼、零食等品牌,注冊個新品牌甚至外國大品牌皮具(高仿),代工生產,策劃差異化的商品效果(神效),品牌運作團隊輕資產重營銷模式,借助微商模式大力宣傳推廣,造勢聚錢,風風火火的在朋友圈中出現,又在無聲無息中消失,品牌曇花一現。
說起來比較典型的產品就是面膜、零食、化妝品等,一般來說都不會是什么傳統項目或是知名大品牌,尤其是做原生態微商的商家,他們一般資金不足,代工生產,不注重產品研發,同時會選擇一些國內不太有名的新興產品,策略一些比較特殊的功效,讓產品產生差異化,這樣做更有利可圖。但是新興產品存在的一個較大的風險就是質量得不到保證,容易出現一些品質問題。之前的有名毒面膜事件就是這個隱患下面的產物。
非真正的電子商務
非電子商務,本質上只是品牌過去通過傳統線下發展企業(個體戶)代理經銷零售模式轉移到線上微信發展個人代理經銷零售渠道,同時未能構成電子商務的基本要素。品牌個人代理商就像是在朋友圈、微信群擺地攤貨,一種單純的朋友圈、微信群推廣賣東西,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通過發布圖片、一段簡單的文字和鏈接內容宣傳推廣商品,對意向朋友進行私聊,然后再商定是怎樣的支付價格和方式,通過線下方式進行轉賬付款和咨詢發貨物流情況。這當中電子商務應該有的資金流、信息流還有物流信息等要素通過線上系統實現,原生態微商都不具備。
營銷推廣方式是線上微信宣傳和推廣發展個人代理和零售
品牌商靠什么賺錢?個人代理商靠什么賺錢?你零售能賺錢嗎?
品牌商以發展個人代理賺錢為主,零售是代理商的事,逐級代理,產生壓貨問題,貨物沒有流通到消費者
我在過往接觸不少想做微商模式的品牌,第一想法,我為什么做微商?投入低,可以發展代理,設置個人代理拿貨條件,把貨交給他們去賣,很快把貨走出去,省事,回錢快。目前微商業態基本采取的都是傳統的逐級代理,品牌商靠發展個人代理設置底門檻的拿貨條件賺錢為主,基本不做零售,上級代理商靠發展下級代理商把貨壓出去賺錢為主,代理商當然也可以直接零售,但基本賺不了什么錢,貨物壓到最低級代理商做零售時,你能賺錢嗎?也賺不了錢,不過手上也沒多少貨,能賣多少算多少,賣不出去當玩玩自用得了,以后不玩就是了,對吧!這種層層發展代理有觸發傳銷的法律風險,容易被不法之徒利用這種層級管理,不斷發展下線,二線三線等之間又存在著壓貨的問題,貨物沒有真正的流通到消費者手上,只是上級代理押給下級。
商品零售價格特別貴,為什么敢定這么高?
一個神皂(香皂)七八十元,一盒神貼一兩百元,一盒面膜上百元,一盒牙膏幾十元,如果這個商品價格是品牌商制定的,品牌商什么敢定這個高的零售價格,因為品牌是自己的,價格由我做主,本來品牌商靠的發展代理壓貨賺錢,只要代理拿貨低,零售利潤高,還可以層層發展下級代理有足夠的價格代理空間,反正最后不用我去賣給消費者,零售價格多貴都是代理商去賣的事情,我只管發展代理就行了。這就是品牌商的心理。上級個人代理發展下級代理賺錢為主,反正價格高不高也不是我的事,我只管發展下級吸引下級代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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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有實力的品牌商開發布會,舉辦群星演唱會,找明星代言造勢,充顯品牌商實力,同時專人制作各種代理宣傳轉發的內容,號召代理商紛紛轉發到自己朋友圈。代理商在朋友圈開寶馬大奔、各種旅游度假炫富,我做代理很賺錢,以此影響更多個人加入自己的代理行列。零售商每天各種曬單,倉庫曬單、發貨曬單、訂單曬單、轉款曬單、收入曬單,告訴朋友商品很熱銷、功效很好,很多人在使用,你快來買吧。
商品相關的信息流級級改變
商品基本信息包括商品名稱、功效、價格等,以及資金流、訂單信息,貨物發貨、售后服務等,從品牌商到一級代理商,上級代理商到下級代理商,代理商到消費者之間,各種信息和服務級級對接傳播,可以任意改變,代理商和消費者之間基本不直接面向品牌商,在朋友圈中展示的產品信息和圖片都可以隨意更改,而私聊下來的支付價格和方式也可以隨意決定,并不像品牌實體店面或者是品牌商城那樣,商品的信息都具有相對固定性。
充斥著假冒、偽劣產品的存在、也無法確保商品的真實性
因為各種信息和服務級級對接傳播,隨意可變性,甚至級級對接貨物可以中間隨意更換假冒偽劣商品,導致在產品質量、商品物流、維權等方面得不到保證,于是容易有不良商家以及代理商利用微商方式買賣三無產品。不可否認,一部分商家借助了早期朋友圈的紅利期在過度的開發一炮走紅。
信用方面,消費者已經對微商有一定的接觸,缺乏信心,甚至不少上當受騙
以上也有提到,早期的原生態微商紅利期已經過去了,消費者對于此種微商形式已經不陌生,毒面膜等事件的爆發使得不少消費者對于原生態微商缺乏信心,原生態微商陷入了信用危機,哪怕是做熟人生意,人們也不自覺產生警覺心,我相信有不少人是屏蔽了自己手中朋友圈一些賣東西的朋友。
微商將如何發展?
到底什么叫微商?利用微信推廣叫微商?利用個人微信代理叫微商?利用社交應用賣東西叫微商?都不準確,我們也只是就目前所謂發展起來的微商業態暫且叫微商(原生態微商)。
由于原生態微商存在的以上問題,其這種原生態微商形式必然走向滅亡,而取而代之的是更規范化成熟的真正微商模式,或者根本就不應該叫微商,應該是自電商模式,實現人人都是老板和消費者。我認為,原生態微商出現的問題是因為不存在移動電子商務系統及交易機制,因而信息不對等、隨意性改變性、信任危機等問題爆發,所以對于未來發展方向個人認為是品牌獨立的移動商城系統應用將成為流行之大勢,品牌商和個人/渠道通過獨立的移動商城實現真正的移動電子商務,將商品信息展示、用戶關注、結算交易、個人/渠道引流、物流信息、利潤分配等都通過線上系統實現;從電商上說,必須具備電商應有的要素;從電商購物模式發展上看,目前已經出現了社交購物,從電商以及社交購物相結合,應該借助電商系統應用實現B2C2C和B2C相結合,其本質是電商直銷的模式;從流量模式借助每一個個體進行社交代言引流到品牌商城直接購物,通過個人代言實現B2C2C,由品牌商家直接銷售給消費者,沒有所謂的代理和級級壓貨,品牌商也不是靠發展代理為賺錢目的,必須做到依靠只售賺錢,其C2C在產品的質量、物流、信息流、資金流、售后服務、維權等方面均交由B端貨物供應者(包括廠商、品牌商)來解決。
如果依托于社交平臺如微信等實現推廣,獲取流量,這當中意味著有別于PC電子商務依托大平臺平臺(淘寶、京東)+站內推廣的模式,而是在社交平臺內可以自己搭建自己的圈子以及吸引粉絲、收獲肯定和支持。
本文原創作者黃德蔭,歡迎轉載分享,轉載請標明來源,謝謝!
黃德蔭簡介:
? 首輔董事長
自電商模式提出者、實戰第一人
自電商創始人
廣東省電子商務商會理事會員
廣東省電子商務商會移動電商服務中心負責人
移動電商(自電商)運營、移動互聯網營銷研究者、培訓師
“企業管理體系模塊化架構和固化”理念及“中層管理9大模塊”管理理念提出者
國家認證企業培訓師三級
美國培訓認證協會(AACTP)國際注冊培訓師
曾任優優網東莞站門戶負責人
中國銀河證券、新時代證券營銷部經理、人力資源經理、培訓師
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公司咨詢師
某大型餐飲連鎖集團運營總監、分公司總經理、集團首席架構師
曾創辦過優優網東莞站門戶、UU153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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